生態經濟環境部發布大氣與土壤、地下水污染綜合社會治理?專項通知
近日,生態經濟環境部發布了一個國家發展重點企業研發工作計劃 “大氣與土壤、地下水污染綜合社會治理”等3個重點專項2024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一起來看看具體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科技廳(委、局),各市科技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科技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
根據《國家重點研究開發項目管理暫行辦法》(2024年第28號)的有關要求,烏克蘭生態和自然資源部和環境部正在公布《國家重點研究開發項目2024年三大重點項目申報意見》 ,即《大氣、土壤污染和地下水污染綜合治理》、《典型脆弱生態系統保護和恢復》和《循環經濟關鍵技術和設備》(詳見附件1-3) ,請按照《意見》組織項目申報。有關通知如下。
一、項目組織申報工作流程
1.申請人應當按照項目申請指南的規定,以項目形式組織申請。項目應作為一個整體申報,并應涵蓋相應指南的所有研究內容和評估指標。項目由一人負責,各科目由一人負責。項目負責人可以擔任其中一個主體的負責人。
2.整合優勢創新團隊,積極吸引女性科研人員參與項目研發,重點指導任務,加強基礎研究、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典型應用示范的整體銜接,集中力量聯合攻關。鼓勵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帶頭承擔任務。
3.項目管理實行一輪申報,具體研究工作流程分析如下。
-填寫聲明表格。項目申請人應當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國家科技管理系統”)填寫并提交項目申報表。
該宣言應包括相關的協議和承諾。項目牽頭申報單位應與所有參與單位簽訂聯合申報協議,并明確協議簽訂時間;項目牽頭申請人、項目課題申請人、項目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應當簽訂誠信承諾書,項目牽頭申請人和各參與單位應當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和《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文風學風建設的意見》的要求,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防止夸大和弄虛作假。
- 合理預算。申報預算編制應以申報單位和參與單位現有的基礎和支持條件為依據,根據項目(主題)任務目標的實際需要,以“目標相關性、政策一致性和經濟合理性”為原則,科學、合理、實事求是。
申報必須由相關單位推薦。各推薦單位應加強對推薦項目申報材料的審核和控制,按時通過國科管理系統統一提交推薦項目。
專業院校接受申報,組織考試(詳情見附件四) ,并根據申報進行考核。將對報告小組數量超過擬支助項目數量三倍的項目進行兩輪審查。在第一輪評估中,通過網絡評估、溝通評估和會議評估對申請人進行篩選。根據專家評估的結果,申請人被選中參加答復評估,第一輪評估不要求申報小組作出答復。如果申請團隊的人數不超過擬議項目的三倍,則不會組織第一輪評審,申請項目負責人將直接進入評審過程。對于未進入答辯審查的申請項目,及時將審查結果反饋給項目申請人。
二、組織申報推薦單位
1.國務院有關管理部門科技主管司局;
2.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
3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
原工業部門改造形成的行業協會;
5.納入科技部試點范圍且評價結果為A類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納入科技部、財政部試點的科技服務業創新發展戰略聯盟;
6.香港、澳門科研機構將率先提交重點專項建議,由香港創新科技署和澳門科技發展基金推薦。
各推薦單位應在其職能和業務范圍內進行推薦,并對推薦項目的真實性負責。
三、申報資格要求
1.申報工作重點發展專項的項目進行牽頭單位和參與社會單位應為我們中國作為大陸境內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教育學校和企業等(以下簡稱內地單位),或由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協商確定的港澳單位(名單見附件5)。具有自己獨立法人資格,注冊一個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前,有較強的科技技術研發創新能力和條件,運行成本管理系統規范。國家政府機關不得牽頭或參與學生申報。
項目負責人、參與者和團隊成員信譽良好,在科研方面沒有嚴重不誠實行為,在社會領域沒有“黑名單”。
申報單位只能通過一個推薦單位申報同一項目,不得申報多項和重復申報。
2.項目(科目)負責人應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從事項目工作不少于6個月。港澳申報人員應愛國愛港愛澳。
3.項目(課題)負責人原則上應是項目(課題)主要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公務員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務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課題)。
4.原則上,參與編制重點專項實施方案或當年項目指導方針的專家不得申報重點專項(專題)。
5.大陸單位聘用的外國科學家和港澳臺科學家可以擔任項目(項目)負責人。全職員工必須由內地用人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兼職員工必須由雙方單位提供有效聘用材料并作為項目申請材料提交。
6.申報項目進行受理后,原則上不能及時更改申報工作單位和負責人。
7.有關項目申報和檢查的詳細要求,請參閱附件6。各申請單位在提交項目申請前,可利用國家科學技術管理局系統,查詢有關科研人員承擔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等重大項目的研發情況,避免重復申報。
四、項目管理改革措施
1.關于青年科學家的項目
為了給青年科研人員創造更多組織和實施國家重大目標導向的R&D任務的機會,R&D重點計劃設立了青年科學家項目。根據領域和專項的特點,采取多種方式,如設立青年科學家項目或在項目下設立青年科學家課題等。青年科學家計劃不要求指南內容全覆蓋,不設立課題,原則上不再組織預算評審,鼓勵青年科學家大膽探索更具創新性和顛覆性的新方法和新路徑,更好地服務于專項總體目標的實現。
2.關于科技型中小企業項目的思考
為進一步加強企業在創新中的主導作用,加快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能力的提升,在一些重點專項指導意見中,建立了科技型中小企業試點項目,要求具有較強科研能力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帶頭申報。項目下沒有科目、固定資金,原則上不再組織預算評估,在接受技術指標和實施結果的同步評估。
3.關于技術準備(TRL)管理
鑒于清晰的技術體系和明確的量化考核指標,“十四五”重點R&D計劃探索實施技術成熟度管理。將在應用指南中明確技術成熟度要求,在后續評審評估中納入技術成熟度指標,科學設置里程碑評估節點,嚴格控制項目實施進度和風險,確保高質量產出。
五、具體申報方式
1.網上填報
請各申報工作單位按要求學生通過國科管系統可以進行分析網上填報。專業教育機構將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作為我們后續教學形式審查、項目管理評審的依據。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技術掃描件上傳。
2024年的網上申請時間為8月20日上午8時至9月25日下午16時。申請人應當按照要求填寫申報表,并通過國家科學管理體系提交。
2.組織推薦
請于2024年9月30日16:00前通過國科管理系統逐一確認推薦項目,并以電子掃描方式上傳加蓋推薦單位公章的推薦信。
3.技術查詢電話
010-58882999,program@istic.ac.cn
4.業務咨詢電話
(1)“大氣、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綜合治理”重點專項項目電話:010-58884848、010-65645376。
(2)“典型環境脆弱生態管理系統進行保護與修復”重點發展專項技術咨詢服務電話:010-58884865、010-65645376。
(3)“循環經濟的關鍵技術和設備”專題咨詢電話: 010-58884897,010-65645376。